危化品经营许可证
危险化学品许可证
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部各部门办理
更新时间:2025-05-06 11:38 发布时间:2021-11-11
《国家质量监督总局令第55号》(第3条)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: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审批制度。经营危险产品的公司,应当根据本方法获得危险产品许可证(以下称许可证)。未经许可,任何企业和本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。
一、考虑标准。
1.写字楼甲等:出示租赁合同。
2.第二批消防安全批件-办公大楼附近不得过多的客流量,如学校宾馆这样的不能。
3.安全主管人员(法定代表人).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培训证明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老外出示护照签证影印件)
4.公司雇员保险至少三个月。至少要出示三名合格员工的个人社保证明。
5.有资格的仓库。外地的仓库需要出示已公示备案书(即当地的公证委托书),可以不需要企业营业执照,当地的仓储物流验正本。
6.公司办公平面图。
7.危险品产品名称MSDS(根据MSDS检视商品类项目或公司立即告知商品类别)。
8.企业营业执照、机构组织代码和税务登记(复印件)

二、申请处理程序的程序。
1.人事管理检查。
2.专家审查。
3.应急方案。
4.对意见的提交。
5.在审查期间,将安排一个现场观看的时间。
三、处理申请的时间。
3个月(无人管理考试报名时间)